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做到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我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和《警务化管理规定》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条件
(一)优秀学生奖学全的等级、比例、全额及成绩标准
等级
比例
金额(元)
成绩(学习平均成绩、综合测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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