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体会(一)

作者:政治处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9-16  阅读:13343

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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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提出,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

一、群众观点的几个“不等式”

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根本工作路线。在改革开放日趋深入的新形势下,能否坚持群众路线和群众观点,不仅仅是一般的思想作风问题,而且是关系到保持党的性质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成败的大问题。从一些地方和单位的情况看,近些年来虽然在这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还很不够,其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在坚持群众路线问题上还存在一些认识上的误区。

  1.生活在群众之中不等于真正了解群众

  在过去革命战争年代,我们党的干部同群众一个锅里吃饭,一个炕上睡觉,一起生产,一起打仗,能够直接听取群众的呼声,党群之间建立了亲密的血肉关系、鱼水关系。后来随着客观情况的变化,“规矩”多了,等级严了,有时党群关系、干群关系也就不如过去那样密切了,存在不少脱离群众的现象。比如一些基层干部虽然生活在群众之中,但有的只熟悉其面孔,不了解其内心世界;只知其在做什么,不知其在想什么;只知其工作积极肯干,不知其背后的酸甜苦辣。因而就谈不上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帮群众所需。为什么生活在群众之中而不了解群众?归根到底还是官僚主义在作祟,没有放下“官”架子,身在群众而心不在群众,群众有话不愿对你讲,不敢对你说。因此,树立群众观点,就要发扬党的优良传统,放下架子,真正与群众打成一片,做到心里想着群众,真正了解群众。

  2.为群众办几件实事不等于有了群众观念

  为群众解决困难办实事,这是领导干部的职责,也是实践党的宗旨的具体体现。领导干部为群众办了几件实事,是不是就说明有了很强的群众观念?对此不能一概而论。这里首先要看办事的动机,是诚心诚意办,还是为了做给别人看;是扎扎实实办,还是搞形式主义;是尽职尽责,还是别有所求。其次要看办事的态度,是自觉主动地办,还是迫于上级或群众的压力才办;是头脑一时发热才办,还是坚持经常办。再次还要看办事的效果,是按客观规律和群众的意愿办,还是不讲科学地蛮干;是对全局有利,还是只对局部有利;是维护长远利益,还是只顾眼前利益。很明显,后一种动机,后一种态度,后一种效果都使为群众办事走了调,变了味,都是缺乏群众观念的表现。纠正这种偏差,最根本的就是要牢记党的宗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明确当干部就是要为人民办事,不为人民办事就不是共产党的干部。

  3.仅仅不贪不占不等于维护了群众利益

  廉者,政之本也。清正廉洁是共产党人的本色,当官不能图个人发财,这是共产党的“规矩”。但仅仅自身廉洁,不贪不占,是不是就算维护了群众利益?不然。因为我们党是群众利益的坚决维护者,群众利益是我们党的最大利益。维护群众利益,除了不贪不占,至少还应做到:敢于同侵犯群众利益的歪风邪气作斗争;勤政为民,“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带领群众努力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

  4.说话有人听不等于在群众中有威信

  下边是不是听招呼,这是衡量一个领导干部有没有威信的一个重要方面,但并不是全部。有的听你的话,是因为你手中有权,在某些问题和一定程度上掌握着人家的前途命运;有的听你的话,是因为你是他的上级,有纪律约束;有的听你的话,是因为你比较专断,听不进不同的意见,怕提了不同意见被打击报复。因此,不能简单地把群众听话看成自己在群众中有威信。真正的威信哪里来?来自台上讲孔繁森、台下做孔繁森,来自坚持把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决策的出发点和归宿,尊重群众意愿,保证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提高领导服务水平。

  我们党来自人民,植根于人民,服务于人民。实践证明,水乳交融的党群关系、干群关系是我们党战胜一切困难的“法宝”。今天,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仍然会遇到许多矛盾、困难,各级领导干部只有在工作中不断增强群众观点,心中时刻装着群众,与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才能使我们的事业不断由胜利走向胜利。

二、把群众利益作为第一选择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宗旨。人民群众看我们党,不仅要看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是否代表他们的根本利益,而且要看他们身边的党员干部是否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是否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在工作中,必须首先考虑群众利益,把群众利益作为第一选择。

  群众利益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眼前利益,一个是长远利益。眼前利益涉及到群众生产生活中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解决不好,群众的幸福指数就难以提升。长远利益关系到群众的未来,是最根本的利益,得不到保障,群众就看不到前景、没有奔头,对党委、政府就会失去信心。所以,我们既要抓眼前利益,不断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更要抓长远利益,打基础、强根本。

  要把群众利益作为第一选择,必须在服务群众上见实效。领导就是服务,干部就是公仆,服务群众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要常怀为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多行利民之事,善谋富民之策,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我们的干部由人民培养,我们的美好生活由群众创造,滴水之恩,涌泉相报。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嘘寒问暖,为民解忧,带着深厚的感情去工作。满腔热情地服务群众,就是修身积德,是党员干部立德、立行的价值取向。人无德不立,业无德不兴。作为机关干部,为群众排忧解难就是修身积德的一个重要方面。

群众利益大如天,为民服务无止境,各级各部门要在服务群众的态度上、内容上、效率上动真格、见实效。要把群众利益作为第一选择,始终贯穿于我们的思想、工作中,使之成为推动又好又快发展的主基调。

三、开展群众路线教育要践行“人民最重”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党的十八大做出的重大部署。只有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精心制定活动方案,才能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确保这项活动扎实有效、落到实处。    

有句歌词唱得好:“你在我心中是最美”,这是情人眼里出西施的山盟海誓;“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这是党员干部践行“人民最重”的庄严承诺。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根本路线,也是党所有工作的生命线和力之源。有道是,“民惟邦本,本固邦宁”。这“民”是民意、民生、民本,是万事民为先。无论什么时候,民生最大,人民最重。我们的党员干部来自人民,就要服务人民,就要时刻把人民群众安危冷暖放在心上,把维护人民群众利益落实在行动上,和人民一起同呼吸,共命运。只有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并创造性地贯彻于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历史进程中,贯彻于我们党的全部工作、全部活动中,我们党才能得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真诚拥护和广泛支持。

  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不能华而不实,脱离实际,否则就成为形式主义。在以往的学习教育活动中,本人发现,有些活动就是“一阵风”:“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没有留下任何痕迹,没有取得一点效果。在一些地方和单位,把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当作“差事”来完成,认为就是学学文件,记记笔记,到企业、地头走一走,到下岗职工、贫困户家中看一看,再到革命老区转一转,余下的大部分工作就靠“笔杆子”们“妙笔生花”去做文章了。笔者认为,如此开展学习教育活动,看似轰轰烈烈、有声有色,实则是辛辛苦苦搞活动、扎扎实实走过场,背离了活动初衷,助长了歪风邪气,老百姓反感,党员干部也受累。

  目前,全党即将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这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完成党的执政使命的一场“及时雨”,必将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牢固的思想基层和群众基础。广大党员干部务必要牢固树立“人民最重”的理念,力戒官僚主义、教条主义、形式主义,走好群众路线,认真履行职责,以推动工作落实体现工作本职,以发展实效展现对人民负责。

四、要守好“群众路线”这个传家宝

  当前,“三门”干部越来越多,部分领导干部下基层蜻蜓点水、做做样子、虚晃一枪;搞调研层层陪同、兴师动众、指手画脚、增加基层负担;定政策闭门造车,拍脑袋、脱离实际。凡此种种,给我党的执政带来了不可忽视的风险。党的十八大强调,“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对以上种种风险的有力回应。

  群众在我们心里的分量有多重,我们在群众心里的分量就有多重,党员干部要牢记宗旨,时时处处把群众装在心中。首先,思想要亲民。要坚持重心下移,沉下身子,走进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间,把群众当成自己的亲人,把群众的事情当成自己的家事、大事、要事来办,避免“坐着车子转一转,隔着玻璃看一看”的隔靴搔痒般走基层方式。其次,服务要便民。有部分干部对群众利益漠不关心,工作推诿扯皮,服务态度差,办事效率低,极大地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要常换位思考,多点便民“直通车”和“微笑服务”,少点“机关病”、“政治作秀”,努力打造一支群众满意的服务队伍。最后,政策要惠民。要走出办公室,看一看民生疾苦、听一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想什么、需要什么,制定政策、出台措施前,要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把群众需求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目标,做到重大事项、民生工程群众说了算,发展成果群众共享。

群众路线是老一辈革命家交给我们的“传家宝”,有了它,我们就不会是无源之水、无根之木,我们的“大家”、“小家”就会慢慢的兴旺发达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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